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2023年清明节、劳动节放假时间通知如下:
1.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共1天;
2.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3日(星期日)、5月6日(星期六)教职工上班,学生上当天的课。
上一篇:关于端午节放假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前相关准备工作检查时间的通知
北华大学 版权所有地址:吉林省吉林市滨江东路3999号 邮编:132013吉ICP备10002595号 吉公网安备22021102000106号